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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生态环境法治建设专家研讨会在京隆重召开
    2016-09-11 07:07:53 2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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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网讯(图文编辑/李子);2016年9月10日,在北京神舟国际酒店10层6+7会议室“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生态环境法治建设专家研讨会暨第77届财产保护与财富创造论坛”隆重召开!来自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国政法大学、中央民族大学、深圳大学、国家环保部、国家林业局、中华环保联合会等著名学府、权威机关的专家、学者齐聚一堂就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生态环境法治建设问题进行了学术研讨。研讨会由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有限公司主办、民主与法制时报承办,它坚持“法治、正义、公益性、学术性”的原则,以法律为准绳,专家发言不偏袒当事人,以建设性为当事各方建言献策为基本任务,最终目的是改善营商环境推动法治进步。

    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董事长黄淦波管理委员会主任陈景玉法律顾问王国伟行政部经理蔡林军等参加了研讨会。

     

    在研讨会上,我国著名经济学家北京大学经济学院院长、北京大学战略管理研究所所长晏智杰教授、北京大军经济观察研究中心主任、新华社世界问题研究中心特邀研究员仲大军教授、著名法学家、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湛中乐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副院长北京市政协常委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李永军教授、中央民族大学教授、中国行政法研究会常务理事、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客座研究员熊文钊教授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魏宏教授深圳大学法学院魏秀玲教授、著名反腐败学者、中国行政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国家行政学院竹立家教授、著名学者、中央党校王海光教授、北京大学中国国情研究中心杨百揆研究员,以及国家环保部环评司前司长牟广丰中华环保联合会能源环境专业委员会执行会长兼秘书长、原煤炭工业部地方局局长贸易局党委书记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王友昌、国家林业局退耕还林办公室副主任李青松、中国森林公园的开创者、清华大学规划院副总规划师王兴国等权威人士就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生态环境法治建设展开研讨,发表了精辟意见,与会专家认为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以合法的方式维护自身的权益并且得到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认可,地方政府理应尊重国家林业局、最高人民法院文件与判决,纠正其违法违规的行为。

     

    研讨会上观音山公司代表陈景玉介绍说:观音山全称叫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位于樟木头镇石新村,目前物种大概有三百多种,还有很多珍稀的国家一类二类各种物种,自然环境在整个东莞来说保护是最好的一块,可以说是整个东莞城市安全生态的屏障,这是基本情况。观音山原来是一个村里面的集体林场,99年由商人儒商黄淦波先生与石新村签订了五十年的承包合同,第二年在2000年我们成立了实体公司,就是东莞市观音山森林公园开发有限公司。在建设初期,我们就得到了当时的东莞市市政府的认可,成为东莞市16个国家森林公园之一,并给予了认可。通过17年的发展,我们获得了相应的荣誉和认可,包括2005年我们被国家林业局批准成立为国家级森林公园,并正式命名为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2010年,我们被国家旅游局评为国家4A级旅游景区,2013年被文明办和旅游局认定。

        17年依托佛文化、生态文化和传统文化,举办了一系列的公益文化活动,都得到社会各界的认可。虽然我们得到广大社会和游客和广大市民的认可,但是17年来我们是风雨兼程,又历经磨难。走过的历程是非常坎坷和不平凡,尤其是在东莞,法治环境非常差,营商环境非常差,我们受到各方的阻挠,具体表现在几个方面。第一,我们当初签订的承包合同是没有任何争议的,但是在市镇两级,尤其以刘志庚为代表的贪腐分子为了抢夺观音山,纵容和指使石新村起诉我们,最终法治战胜了邪恶或者贪腐。在2013年底,最高人民法院终审判定我们承包合同真实有效,继续执行。这是围绕经营权进行的干扰。

    第二个是市镇两级个别的贪腐分子利用公权力,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多种手段,干扰观音山的发展。

    第三就是三项工程,分别是从莞高速公路,在手续不齐全,未得到观音山作为利益相关方的同意,没有履行相关的手续,强行穿越观音山。第二项工程就是西气东输二线天然气管道工程,在2011年开始就强行穿越观音山,这个工程在国家环保部当时318号文件明确规定,要从观音山边缘绕行。但是以刘志庚为代表的很多官员为了抢夺观音山和矮化观音山,故意将路线迁移到从观音山穿越,而且从表面开挖,严重破坏了观音山的生态自然和核心景观,造成了很有名的20122152.15事件。第三项工程就是南方电网,包括广东电网有五条高压线横穿观音山,导致观音山核心景观被破坏,而且森林被砍伐。

    第四就是市镇两级相关领导纵容村镇两级的村民在观音山私建别墅,目前别墅大概22栋,还有私砍森林,仅在我们核心区附近就有两千多亩森林被砍伐,或改种经济林木,严重破坏我们的核心生态林。包括在属于我们的林地承包范围内的地方开建餐厅,排放污染,同时新建经营性的停车场,霸占我们的林地,干扰游客。

    第五就是利用各种形式,阻碍观音山的发展。观音山从原来二三十万游客到现在近百万的游客,交通各方面都受到制约。我们本来需要进一步发展,在保护的前提下尽快发展。交通道路要进行扩建和改善,但是当地以各种理由阻碍我们。包括车辆的运营,也是各种名目的阻碍。还有一个就是我们一直是国家级森林公园,但是直到现在,在市镇两级各种正式发文中都称我们为东莞观音山,或者叫观音山森林公园,有意的矮化我们。矮化的目的就是要降低他们的违法成本,因为国家森林公园的要求是非常高的,他通过矮化我们,就可以通过他的公权力,对我们进行打压。

    第六,这么多年来,我们作为一个全国首家民营森林国家公园,一直都是自筹资金,自谋出路,自谋发展,为东莞、为樟木头镇发展提供了一个标杆。我们的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都是我们自行来解决,但是按照国家规定,是有资金支持和政策支持的,但是这么多资金去哪里了?我们都是自谋发展。17年来,我们是在巨大的压力和巨大的干扰下发展。

    面对未来,我们的愿景就是想把观音山打造成一个千年的佛文化道场,打造一个民营资本基于森林保护、森林旅游开发的一个样板。希望能够成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一个典范。

    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法律顾问王伟国表示: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能够走到今天这个地步,确实是来之不易的,经历了很多痛苦、挫折,有来自地方的,有来自发包单位的种种的阻挠。到今天为止,东莞市政府和东莞市林业部门都不承认广东东莞观音山国家级森林公园。在今年530号,由东莞市林业局发了一个文件,这个文件是给深圳铁路有一个赣深铁路要通过东莞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但是东莞林业局给深圳铁路公司发了函,他的题目就是穿越观音山森林公园(市级)。由于地方政府对观音山森林公园不支持,或者采取了一些阻挠,确实造成了很大的障碍。

     

    (背景资料:

    1999年,东莞市樟木头镇石新社区(当年称石新村委)打造观音山景区遇到资金瓶颈后,找到东莞本地人黄淦波,并以合作开发名义将观音山森林公园承包黄淦波经营,双方签订了《东莞观音山森林公园联合开发合同书》。

    合同显示,联合开发期限为50年,承包费用为20005万元,2001-200410万元,2005年起每年38万元,并自此每3年递增5%

    经过3年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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