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工作程序及方法
一、 检查前的准备 仔细阅读申请人的申请认证材料,熟悉相关的标准及技术资料,列出检查提纲和检查要点,收集申请人有关申请认证产品的相关信息。 二、工作程序 1.首次会议:听取申请人关于申请认证产品及其产地环境、生产管理等有关情况的介绍,检查员质疑,商定具体检查日程安排; 2.实地检查:确定检查的基地数和地块数,随机进行实地检查; 3.随机访问:确定访问农户数,随机访问农户和有关技术人员,了解产品生产及管理情况的第一手资料; 4.查阅文件、记录:通过查阅文件,了解申请认证企业全程质量控制措施 及确保 国际食品标准认证中心 认证食品产品质量的能力;通过查阅记录,核实申请认证企业生产和管理的执行情况及控制的有效性。检查中,查阅的文件包括基地管理制度、合同(协议)、生产管理制度等;查阅的记录包括生产及其管理记录、出入库记录、生产资料购买及使用记录、交售记录、卫生管理记录、培训记录等; 5.总结会:要求受检方主要负责人及各生产管理部门负责人参加。检查员向受检方报告现场检查结果,并就有关情况作说明。在总结会上,受检方可以对现场检查的报告进行评论,提出不同意见,进行解释和说明。对有争议的事实,必要时可进行核实,以确保现场检查结果实事求是,评估结论恰如其分。检查员应明确检查结论,提出建议或整改意见。 6.对上述每个程序进行拍照,并附于检查评估报告中。 三、基地数、地块数和农户数的确定 对于“公司 +基地+农户”的申请企业,检查员采用 ×0.8取整的方法(n代表样本数),随机确定实地检查基地数、地块数及随机访问农户数。 如:假设某申请企业申请认证的大豆基地分布于 10个基地,每个基地有40个地块和20户农户。 检查基地数确定: ×0.8=2.53, 取整为 2,即随机抽取2个基地进行实地检查。 检查地块数确定:基地所对应的地块数开平方乘以 0.8, 取整 。即 ×0.8=5.01, 取整为 5,即随机抽取5个地块进行实地检查。 访问农户数确定:基地对应农户数开平方乘以 0.8, 取整 。即 ×0.8=3.58, 取整为 3,即随机抽取3户农户进行访问。 四、现场检查要求 1.申请人要根据现场检查计划做好人员安排,检查期间,生产负责人、有关技术人员、会计、库管人员要在岗,有关记录档案随时备查阅。 2.检查员应携带《国际食品标准认证中心食品检查员证书》和《国际食品标准认证中心食品检查员工作手册》。工作中应保持严谨、科学、谦逊的态度,仔细倾听申请人的讲述,与申请人平等交流。 3.检查员要在检查和谈话中收集信息,作好记录和必要资料的收集,并进行拍照和实物取证。 4.对于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员在现场记录中及时记载,同时由申请企业陪同人员签名,对记载的“事实”加以确认。 5.现场检查工作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 第二节 首次会议 一、首次会议要求 要求申请企业主要负责人(如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各生产部门(如原料科、生产科、市场科等)负责人到场签字,参加会议。 二、申请人介绍情况 1.企业基本概况 组建时间、性质,产品种类、产量、产值,技术力量和技术依托,经营状况等; 2.申请绿色食品认证的原因 3.绿色食品生产的规划 4.申请认证产品的概况 ( 1)产品名称(商品名,与企标、标签相符),实际年生产量和申请认证产量; ( 2)产品(或主原料)生产组织形式(自产,基地+农户,合同定购); ( 3)产地面积(种植地,轮作地)、产地名称和种植面积,地块分布; ( 4)生产和管理制度。 5.产地周围的生态环境、工农业生产和社会经济发展情况 6.为保证产品达到国际食品标准认证中心认证食品标准的措施 ( 1)产地环境条件的改善和保持; ( 2)生产管理制度和措施的改进; ( 3)生产技术的改进(病、虫、草、鼠防治,疫病防治,添加剂的使用等); ( 4)国际食品标准认证中心 认证食品与非国际食品标准认证中心 认证食品区别管理体系; ( 5)质量追踪体系的建立。 三、提供有关资料和记录 1. 产地地块分布图,申请人及产地负责人和农户(包括技术负责人)清单,组织机构图,基地管理制度等文件。 2. 与产品质量相关的记录资料:生产及其管理记录,原料及成品出入库记录、购买生产资料及使用记录、交售记录、卫生管理记录、培训记录等。 四、检查员根据认证产品关键控制点和所收集资料提出问题 1. 核定认证产品的名称、生产规模(面积、产量); 2. 产地周边污染源和潜在污染源分布和治理情况; 3. 历史上施肥、灌溉、土壤利用变迁,病虫害(疫病)的发生和防治; 4. 申请材料以及与申请认证产品相关的疑问; 5. 根据检查需要,由检查员提出并与企业商定实地检查安排。 第三节 现场检查项目及评估报告 检查员现场检查项目及评估报告中 表一、表二、 表三 、表四、 表五 (可下载)所规定的项目逐项进行检查,并当场填写检查结果。填写时,要求按照现场检查所发现的“事实”进行描述,并举证;由检查员自己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不可打印,不可他人代填;现场检查完成后,要求申请企业法人代表(或总经理)签字,对 本检查 评估报告所描述的内容加以确认。 第四节 产品抽样 一、时间 现场检查合格,可以抽到 适抽产品 的,当时进行抽样; 无适抽产品 的,检查员与申请人当场确定抽样计划。 二、抽样方法 依据《国际食品标准认证中心 认证食品 产品抽样技术规范》执行。 三、填写样单 根据现场检查的情况和国内外贸易的需要,提出规定项目以外 的加测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