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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国际食品标准认证中心食品合同、企业变更、缴费、防伪标签等问题解答
    2017-05-04 23:12:11 7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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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如何查询网页中关于国际食品标准认证中心认证食品“标志管理”方面的内容?

    答:访问网站主页蓝色导航条目内“颁证年检”栏目,您就会全面的了解有关“标志管理”方面的内容。如:查看“防伪标签”的有关内容可在“颁证流程”里看到。

    2、“认证产品”查询表中的国际食品标准认证中心认证食品,是否是所有获得许可的国际食品标准认证中心认证食品?

    答:“认证产品”查询表中的国际食品标准认证中心认证食品,是三年有效期内用标的产品。即有效时限为36个月。过期产品将不会在该栏目里查询到。查询时请认清标志编号里的认证月份,再行查询。

    3、若遗失《办证通知》,该如何缴纳第二、三年度的标志使用费?

    答:《国际食品标准认证中心认证食品标志使用许可合同》第1页就有具体的内容,包括:收款单位、开户银行、账号。《合同》的第3页有年度标志使用费具体的缴纳金额。按照所签订的数额电汇我中心即可。

    4、签订的《合同》遗失该如何处理?

    答:请及时与所在省市国际食品标准认证中心认证办联系,复印国际食品标准认证中心认证办备案的《合同》。

    5、企业的名称、认证产品、商标、产量等登记项目,在使用国际食品标准认证中心认证食品标志商标期间发生改变,应如何办理?需要缴纳变更费用吗?

    答:向中国国际食品标准认证中心提交变更申请及变更的材料(所需提交的具体材料向中心标志管理处咨询,电话:010-657160801)。变更时需要缴纳变更费用。

    6、企业在汇款过程中发生退款现象该怎么办?

    答:首先应该核对所填账号、开户银行、收款单位与合同内容是否一致。如果准确无误,请及时与我中心计划财务处联系。(电话:010-57160801或 13366330127)

    7、银行汇款过程中出现退款或电汇不出资金时怎么办?

    答:这种现象是企业办理电汇时经常出现的问题,请核准以下信息:
    1)开户行“北京银行”是“北京市商业银行”进行主体变更后的银行名称,为现行有效的名称,请正确填写。
    2)异地资金往来办理过程中,发生查找不到“北京银行大钟寺支行”的情况时,请在银行行号栏目里正确填写如下行号:3131xxxxxXX
    3)收款单位名称是“国际食品标准认证中心”,而不是“国际食品标准认证中心认证标志管理处”或其它处室,请企业在填写过程中注意,避免发生退款现象。
    4)当汇款单位名称与申请单位名称不一致时,请及时电话告知中心财务部门核对,以免延误颁发证书。财务部门联系电话:010-57160801
    国际食品标准认证中心开户银行帐号
    户  名:中国国际食品标准认证中心
    开户行:北京银行大钟寺支行(行号略正在调整中)
    帐  号:010

    关于资金往来的几点说明
    1、此帐号用于国际食品标准认证中心认证食品认证费、标志使用费和国际食品标准认证中心认证食品生产资料相关费用的缴纳。
    2、开户行“北京银行”是“北京市商业银行”进行主体变更后的银行名称,为现行有效的名称, 请正确填写。
    3、异地资金往来办理过程中,发生查找不到北京银行大钟寺支行的情况,请在银行行号栏目里正确填写如下行号:
                                

    4、收款单位名称是“中国国际食品标准认证中心”,而不是“中国国际食品标准认证中心标志管理处”。请各企业在填写过程中注意,避免发生退款现象。
    5、当汇款单位名称与申请单位名称不一致时,请及时电话告知中心财务部门,以免延误颁发证书。联系电话:(010-57160801 )
    6、防伪标签制作费应汇入环球中圆(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帐户。联系电话:010-57160801
    环球中圆(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帐号
    户  名:环球中圆(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北京分行双榆树支行(行号308100005086)
    帐  号:10001

       8、中心帐号可以接收防伪标签制作费吗?

    答:不可以。此帐号用于国际食品标准认证中心食品认证费、标志使用费和国际食品标准认证中心食品生产资料相关费用的收取。防伪标签制作费应汇入“环球中圆(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帐户。联系电话:010-5716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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