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四日通过)
中国生态环保健康网理事会又称中国生态环保健康产业联盟,理事会成立以来,在为会员服务和促进行业发展中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得到了行业和有关政府部门的肯定。这与广大会员单位的关心和支持,尤其是许多会员单位认真履行义务,按时缴纳会费,为协会提供了一定的经费保证是分不开的。
联盟理事会作为非盈利的社团组织,它的性质决定了会费是其工作经费的一个主要来源。我会现行的会费标准是2005年第四届会员代表大会依据2003年7月民政部、财务部印发的《关于调整社会团体会费政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发〔2003〕95号)中规定:“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财政部门不再核定统一的社会团体会费标准,社会团体可依据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工作成本等因素,合理制定会费标准”制定的。由于会费标准偏低,已经不能适应协会工作的需要,经费紧缺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协会服务功能的扩大和服务水平的提高。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联盟理事会的职能与作用进一步加大,工作领域越来越宽,企业、行业要求协会提供的服务也越来越多。业务范围的扩大必然使工作成本随之增加,若没有必要的经费保证,将难以满足联盟理事会未来开展活动的基本需要,更不利于本会的长远发展。
2013年,联盟理事会经过大量的调研和反复研究、比较,并参照有关综合性行业协会会费调整的标准,提出第五届会员会费调整建议方案如下。
一、会费调整标准(分4个档次)
会员:企业18000元/年,非企业3000元/年;
理事:企业30000元/年,非企业20000元/年;
常务理事:企业60000元/年,非企业30000元/年;
副理事长:企业500000元/年,非企业300000元/年。
这个调整标准,主要基于以下4个方面的考虑,一是随着经济水平的增长适当提高会费总体水平;二是体现权利与责任相一致;三是取之有度;四是有可操作性。
二、凡第一年一次性缴齐5年会费的,可享受减免20%会费额的优惠。
三、以上会费标准建议从2019年起执行。
四、以上会费标准和执行时间,如经大会通过,理事会将以文件形式正式通知全体会员单位,并报执行委员会备案。
本会将遵循“取之于会员、回报于会员”的指导思想,会费收入严格按照“主要用于为会员提供服务以及按照该联盟宗旨开展的各项业务活动等支出”的规定统筹使用。我们将根据广大会员单位的要求和行业发展的实际需要,认真拓宽行业服务领域、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尽一切可能为广大会员单位提供更多、更有效、更优质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