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生态环保健康网

会员登录 注册

联系我们| 购物车| 微动态| 搜索| APP| 签到领奖|

  • 网页客服,欢迎咨询
    联系我们
        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09:00-17:30
    • 周六至周日:10:00-16:00
        联系我们
    • 电话:010-57160801
    • 手机/微信:133 6633 0127
    • 微信公众号:生态环保健康网
    • 邮箱:hbcinic@163.com
    0.65、0.75、0.85元2017年光伏上网标杆电价落地,0.42分布式光伏补贴不变
    2017-10-22 11:56:06 792
  • 收藏
  • 管理

    最新文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光伏发电陆上风电报告上网电价的通知》(发改价格【2016】272X 号)。光伏标杆上网电价I类区域为0.65元/千瓦时,II类区域为0.75元/千瓦时,III类区域为0.85元/千瓦时。正式文件见文后图片。

    自从今年10月1日,发改委的《关于调整新能源标杆电价的征求意见函》出台以后,光伏和陆上风电的标杆上网电价牵动了无数光伏和风电投资商的心弦。尤其是光伏行业,各类要求提高电价的文案分析不绝于耳。根据最新文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光伏发电陆上风电报告上网电价的通知》(发改价格【2016】272X 号),较第一版的“底裤价”,最终版的价格三个类别的资源区最终获得了0.1元/千瓦时的上调。

    那么,对于全额上网项目的收益率的影响究竟几何呢,全民君算了一笔账,6.5元/瓦的投资价格,对于20MW的全额上网电站,在三类地区中,项目收益率的变化如下表所示:


    很显然,光伏电站的项目收益率从6%左右提升了1.6%-2%,各大光伏投资商总算可以长吁一口气。不得不说这是行业声音得到国家的重视,取得了期望中的结果。


    分布式光伏度电补贴价格在本文件中并未被提及,按照发改委2015年12月22日发布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光伏发电陆上风电报告上网电价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3044号)的理解,分布式光伏电价补贴将维持在0.42元/千瓦时不变。按照当前光伏系统的价格下降趋势,自发自用分布式光伏将获得更高的利润,这将有利于分布式光伏的大力发展。


    当然,不可否认的是,相对较高的利润背后是用电业主资信及电费缴纳能力的风险,国家此举有意引导国内光伏电站投资商偏向自发自用的分布式光伏项目。


    以下是正式文件:

    以下是文字版全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内蒙古电力公司: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关于风电、光伏电价2020年实现平价上网的目标要求,合理引导新能源投资,促进光伏发电和风力发电产业健康有序发展,依据《可再生能源法》,决定调整新能源标杆上网电价政策。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降低光伏发电和陆上风电标杆上网电价

    根据当前新能源产业技术进步和成本降低情况,降低2017年1月1日之后新建光伏发电和2018年1月1日之后新核准建设的陆上风电标杆上网电价,具体价格见附件1和附件2。2018年前如果新建陆上风电项目工程造价发生重大变化,国家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上述标杆电价。之前发布的上述年份新建陆上风电标杆上网电价政策不再执行。光伏发电、陆上风电上网电价再当地脱硫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含脱硫、脱销、除尘电价)以内的部分,由各地省级电网结算;高出部分通过国家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予以补贴。


    • 明确海上风电标杆上网电价

    对非招标的海上风电项目,区分近海风电和潮间带风电两种类型确定上网电价。近海风电项目标杆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0.85元,潮间带风电项目标杆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0.75元。海上风电上网电价在当地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含脱硫、脱销、除尘电价)以内的部分,由当地省级电网结算;高出部分通过国家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予以补贴。


    • 鼓励通过招标等市场化方式确定新能源电价

    国家鼓励各地通过招标等市场竞争方式确定光伏发电、陆上风电、海上风电等新能源项目业主和上网电价,但通过市场竞争方式形成的价格不得高于国家规定的同类资源区光伏发电、陆上风电、海上风电标杆上网电价。实行招标等市场竞争方式确定的价格,在当地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含脱硫、脱销、除尘电价)以内的部分,由当地省级电网结算;高出部分通过国家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予以补贴。


    • 其他有关要求

    各新能源发电企业和电网企业必须真实、完整地记录和保存相关发电项目上网交易电量、价格和补贴金额等资料,接受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新能源上网电价执行和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补贴结算的监管,督促相关上网电价政策执行到位。

    上述规定自2017年1月1日起执行。

    附件:

    1、        全国光伏发电标杆上网电价表

    2、        全国陆上风力发电标杆上网电价表


    附件1

    全国光伏发电标杆上网电价表


    注:1、西藏自治区光伏电站标杆电价为1.05元/千瓦时。2、2017年1月1日以后纳入财政补贴年度规模管理的光伏发电项目,执行2017年光伏发电标杆上网电价。3、2017年以前备案并纳入以前年份财政补贴规模管理的光伏法定项目,但于2017年6月30日以前仍未投运的,执行2017年标杆上网电价。4、今后,光伏发电标杆上网电价暂定每年调整一次。


    附件2

    全国陆上风力发电标杆上网电价表


    注:2018年1月1日以后核准并纳入财政补贴年度规模管理的陆上风电项目执行2018年的标杆上网电价。2年核准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不得执行该核准期对应的标杆电价。2018年以前核准并纳入以前年份财政补贴规模管理的陆上风电项目但于2019年底前仍未开工建设的,执行2018年标杆上网电价。2018年以前核准但纳入2018年1月1日之后财政补贴年度规模管理的陆上风电项目,执行2018年标杆上网电价。


    上一页:2019年第三期国家政策资金扶持项目专题 下一页:关于实施光伏发电扶贫工作的意见 发改能源[2016]621号
    全部评论(0)
    请选择要切换的马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