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重视与保护好信誉 才有服务与产品的质量
2012-12-26 16:1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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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认证 大于 质量认证
只有重视与保护好信誉 才有服务与产品的质量
中国企(事)业单位信用认证手册
指导机构:中国诚信企业协会315标志认证管理委员会
监督机构:中国诚信企业协会信用工作委员会、中国诚信企业网全国信用工作委员会
认证机构:国家工商部门批准取得认证资格的信用认证机构
一、国家政策:
● 2007 年3月23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7〕17号)
● 国务院纠风办关于2007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 (国办发〔2007〕32号)
● 2006年12月24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监察部等部门关于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102号)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控制评比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
● 中国政府对信用建设的政策精神
● 国务院纠风办、国家发改委、国家工商总局、部务部、国资委、法制办、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诚信企业协会、中国消费者协会提醒:企业应选择具有合法认证资质的信用认证机构评级、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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