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加凿开被冰封住的洞口,拉出网目不足1.5厘米的渔网,一条条被挂住的湟鱼正在垂死挣扎,有的腹腔已经破裂。在第一个洞口被拉起的40米长的渔网中,一共发现了60多条湟鱼,不到一小时,南加和他的伙伴们放归了400多条。
当地居民口中的湟鱼学名青海湖裸鲤,是生活在青海湖流域的冷水性鱼类,是一种水生经济动物,属于青海湖的独有物种,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早在2004年,就被《中国物种红色名录》列为濒危物种。
湟鱼生长极其缓慢,每十年才能生长一斤。受上世纪50到70年代过度捕捞影响,湟鱼资源量一度由最初的32万吨下降到不足1000吨。目前,湟鱼可捕资源在3.5万吨左右。
不仅如此,湟鱼还是青海湖“水—鱼—鸟”生态链的重要一环,湟鱼的急剧减少,对青海湖这一中国最美丽湖泊的生态安全,具有举足轻重的影响。
为保护这一珍稀物种,从上世纪80年代,青海省就开始进行封湖育鱼,如今,已进入第五次全面封湖育鱼期。
“虽然国家有规定,盗捕却一直没中断,今年尤其猖獗。”来自青海湖湖东的牧民南加说。
日前,在这位青海湖环保志愿者的引领下,《瞭望》新闻周刊记者深入青海湖腹地调查发现,湟鱼违法捕捞现象日渐抬头,青海湖生态安全也因此受到威胁。
湟鱼之殇
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共和县江西沟乡下社村,青海湖畔一个普通的村落。“你看,那就是下网的地方。”顺着南加手指的方向,本刊记者远远看到冰面上密布着一个个白色的坑洞,粗略计算,肉眼能及之处,坑洞达到40多个。对面巨大的广告牌上,上书“中国最美丽的湖泊”八个大字。
青海湖北部刚察县泉吉乡牧民罗藏告诉本刊记者,去年入冬以来,为了保护湟鱼,他们已经联合环湖地区三县的志愿者组织了近20次巡湖,发现了上千张渔网,最多的一次一网就放生了一百多条鱼。
一般而言,鱼贩往往是盗捕行动的“召集人”,他们雇用他人,进行盗捕。在自发组织起来的30多位牧民群众的保护下,本刊记者曾进入黑马河乡知名鱼贩吴二的藏赃地点。
当时,仓库大门紧锁,记者无法进入其中,但仓库门外地上的斑斑血迹还散发着刺鼻的腥味,在不远处一个窝棚内,记者发现了大量渔网、救生衣、皮划艇和两套汽车牌照。
“多的时候一天在泉吉就看到了50多个人。他们分头行动,吃住在冰面上,生活垃圾随便乱扔”,罗藏说,“我们只能趁他们不在的时候去捡垃圾,放湟鱼。”
在这些捕捞点附近的湖岸边,本刊记者目及之处,饮料瓶、快餐面盒等生活垃圾遍地,还有一节节被丢弃的电池,它们被用于一种叫做穿冰器的工具,借助它一次能拉网200多米,每个穿冰器需要9节1号电池,但仅够其工作两三次。
南加告诉本刊记者,今年以来,在志愿者发起的巡湖行动中,已经拣拾废弃电池不下5000节,这些电池不仅对青海湖水域造成直接污染,而且,间接影响水域动植物以及周边居民的健康。因此,收集这些废弃电池也是志愿者们的一项工作,如今,南加家中堆放草料的房子里已成了一个废旧电池集中站。
监管之弱
面对本刊记者的采访,多位受访者都表示,盗捕现象愈发严重,有些渔霸势力已经做大。
西宁的环保志愿者张虎告诉记者,3月上旬,他和来自北京、天津的志愿者以及牧民在江西沟开展护鱼行动时,曾被两辆鱼贩的吉普车跟踪20多公里。当地刚察县泉吉乡牧民扎洛说因阻止盗鱼多次被打,有一次直接被打掉两颗牙。甚至执法人员也不能幸免,青海湖自然保护区水上公安局局长拉尔其布就曾在执法过程中被渔霸打伤住院。
在受访者看来,盗捕的日益严重,与地方监管不力密切相关。
“一些地方领导认为,反正湖里有那么多鱼,打一点也没关系,这助长了鱼贩的嚣张气焰”,一位受访者说,“要打击‘渔霸’必须从地方抓起。”
积极的青海湖环保志愿者南加向本刊记者反映,在泉吉地区义务巡湖时,他和伙伴们多次看到不法分子在冰面作案,而岸边刚察县渔政局工作人员却坐视不理,反而告知他们的巡湖行为违法。
对此,青海省渔政管理总站站长何晓林承认,“打渔村”盗捕现象猖獗、“渔霸”气焰嚣张,与地方政府缺乏监管、重视不够有直接关系。
行政执法力量的薄弱也被认为是盗捕现象猖獗的原因。“青海湖周长300多公里,盗捕分子遍地开花。”何晓林说,“但同时,渔政人员严重缺乏,设备老旧,管理工作面临很大困难。”
青海湖地区共涉及共和、刚察、海晏三县辖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规定,渔业应由各地进行属地管理。目前在环湖地区行使渔政管理的一共只有3个县级渔政局和2个青海湖水上公安局的派出所,全部执法人员仅20人。
另一方面,盗捕者的装备和作案手段却在“与时俱进”。 青海省渔政管理总站查获的案件显示,盗捕者的工具已从原来的皮筏、木船发展到上万元的大马力机动钢船、快艇、冲锋舟。运输工具也从过去的三轮车发展为越野车、大型货车。捕捞网具从原来每次下网十多盘到现在的上百盘。在夏季,盗捕者甚至使用GPS定位系统在湖中下暗网,躲避渔政人员收网。贩运中有探路车辆,销售中有专人放哨,餐馆门口有专人望风,遇到执法人员人单力薄时,还聚众暴力抗法。
根据《刑法》相关规定,一次性盗捕湟鱼50公斤以上的才构成犯罪,最高量刑是3年有期徒刑。但在实际执法中,取证相当困难,能一次性截获50公斤的很少。根据《渔业法》处以的罚款对于鱼贩子来说也只是九牛一毛,即使被判刑或行政拘留,很多人不久又重操旧业。
今年1至3月青海省渔政总站共查处案件10起,其中刑事案件6起,但鱼贩子大多“斗争经验”丰富,抓获的人只是极少数。
当然,盗捕湟鱼现象如此严重,最大的动力还是来自市场的需求。本刊记者暗访时发现,青海湖环湖地区100多家规模不一的饭店,几乎家家都有湟鱼销售。一位常年奔波于青藏公路上的货运司机告诉记者,很多人选择在共和县大水桥吃饭,只因心照不宣的“特色湟鱼”。
本刊记者调查发现,在青海湖二郎剑景区,一份不足2斤的湟鱼在旅游旺季价格能达到480元。“老板给食客每人准备一个小塑料袋,鱼刺全部装在袋子里,遇到渔政检查立刻收走”,一位曾经被导游忽悠到“湟鱼宴”上的广东游客抱怨说,“其实味道也不怎么样,刺很多,吃完觉得很不值。”
本刊记者走访西宁市各大市场时也发现,销售湟鱼已是公开的秘密。鱼贩子大多手提黑色塑料袋,在顾客耳边低声兜售。一条不足半斤的鱼售价每斤20元,大的能卖到每斤50元。
“我真的不明白,现在的生活这么好了,可以吃的东西那么多,为什么人们还要专门吃这些珍贵的野生鱼。”南加始终不能理解。
何晓林也表示,在解放初期的困难时期,湟鱼曾经被大量食用,但如今早过了那个食物匮乏的年代,为了尝鲜而牺牲生态环境实在不值。
生态之危
采访中,不少受访者都对日益严重的湟鱼盗捕问题表现出深深的忧虑。
青海湖栖息的水鸟中有很多直接以湟鱼为食,湟鱼对维系青海湖流域‘水-鱼-鸟’生态链的安全至关重要。
青海湖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副局长何玉邦说:“湟鱼的安全关系着水鸟乃至整个青海湖生态系统的安全。”
何玉邦进一步指出,栖息于青海湖的候鸟来自于世界各地,之所以选择在青海湖落脚,在于这里丰富的食物资源和良好的生态环境。一旦湟鱼数量减少,水鸟将不再栖息,湖中将藻类泛滥,最终导致青海湖变成“死湖”。
受访者表示,解决盗捕问题,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