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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8家单位被环保部门限排停排
    2013-01-20 08:32:40 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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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网讯 我国中东部地区近日持续出现大范围雾霾天气,1月10日以来,长春市空气质量下降。为积极应对持续出现的污染状况,保护市民健康,长春市环保局启动了《空气重污染日应急方案》,截至15日,已有15家单位被环保部门责令限期整改,28家单位被采取限排、停排措施。

    长春市出现空气污染后,省、市环保部门多次召开专题调度会议,部署联动执法和应急处置措施。目前,吉林省环境监察总队、长春市环境监察支队、各城区分局环境监察大队已组成62个监督执法巡查小组,检查中,各级环保部门对辖区内所有燃煤锅炉、窑炉开展了地毯式排查。查清锅炉环评审批及“三同时”落实情况、查清锅炉烟尘排放情况,包括锅炉本体完好程度,除尘、脱硫设施运行情况,起炉时烟尘排放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措施,确保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达标运行。

    环保部门还重点对燃煤企业、排污大户,敏感区域,工业集中区,主要街路及高速公路两侧的锅炉、除尘器、脱硫设施,洗浴、餐饮服务业等烟尘、油烟排放加大监管力度。对发现的烟尘超标排放行为,当场责令整治,能停的停,能减的减,死看死守,确保落实整改措施,实现达标排放,整治煤烟型污染。

    对在检查中发现的有超排行为、对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的企业和单位,要求立即整改、限期治理、跟踪督察。同时,对集中供暖企业、燃煤电厂等排放量较大的企业进行现场检查,要求企业尽可能采取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省、市环保部门还派出环境监察人员,实施驻厂式监察。

    截至15日,长春市共出动环境监察人员545人次,检查热电联产、集中供热等企业234家,检查锅炉及大气污染防治设施297台次,要求阳光热力公司等15家存在问题的单位限期整改,对顺华汽车配件公司等16家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单位提出限排要求,对华英木业公司等12家单位提出了停止排放要求。

    (记者 郭美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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