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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态补偿,苏州如何破局(绿色家园)
    2013-05-11 12:48:28 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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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旨在平衡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矛盾的生态补偿政策,正在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从2010年开始,江苏苏州市以立法形式推动生态补偿,一些为生态保护作出贡献的乡镇初步尝到了“甜头”。不过,由于补偿标准不高,激励作用尚未充分显现。

    苏州生态补偿是怎样进行的?目前面临哪些难题?对其它流域推行生态补偿机制有哪些启示?近日,本报记者在苏州作了调研。

    苏州多水,近一半面积是水域,大小河流2万余条,全国五大淡水湖之一太湖2/3的面积归苏州管辖。为了保住水乡的一汪清水,从2003年开始,苏州实施了一系列严格的保护措施,将沿太湖、阳澄湖纵深1公里限定为生态走廊。

    然而,这让许多临湖的村镇陷入了发展困境。一方面要保护生态,一方面要发展经济,这个矛盾如何破解?苏州的一个行之有效的做法是对列入保护的村庄实施生态补偿。

    不让保护生态的地方吃亏

    以地方立法的形式确定机制,财政局牵头推动

    “一产只能种,二产不能动”,苏州市相城区阳澄湖镇车渡村村支书张银福,这样描述本村的经济结构。

    车渡村本来有油毡厂、印染厂,可因为在沿湖一公里区域内,2003年后被迫拆除。阳澄湖镇像车渡村这样的生态湿地村有5个。2011年阳澄湖镇财政收入2.9亿元,与相邻的渭塘镇相比,足足少了1.7亿元。

    这些沿湖村镇因为生态保护而丧失了公平的发展机会,2010年4月,苏州市人大向市政府提交了《关于“尽快制定实施生态补偿办法”代表议案处理意见的决定》,确保为生态保护作出贡献的地方“发展不落后、经济不吃亏”。

    2010年7月,苏州市委、市政府推出了《关于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的意见(试行)》,不仅明确了生态补偿的基本原则,还就补偿金发放的标准和范围给出了清晰的划定,明确补偿资金要列入政府财政预算,由市、区两级财政分别承担50%。

    为了规范资金的拨付、使用与管理,避免补偿资金不到位、被挪用的现象,苏州市还相继制定了《生态补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规范村级集体生态补偿专项资金会计核算方法的通知》等操作细则。

    实施生态补偿,全国不少地方都在行动。与其他地方相比,苏州的生态补偿一开始就是由人大推动,并且直接以地方立法的形式确定下来。

    为什么要这么做?

    苏州市人大主任杜国玲认为,以立法的形式将生态补偿确定下来,更具有刚性,“生态补偿涉及部门众多,在一些地方,是由环保部门牵头来做的,可这样的政策,环保部门往往牵不动。”在苏州,生态补偿工作由财政局牵头推动,由分管财政的副市长统筹,农委、环保、水利、国土、规划等部门协同参与,从而确保了政策真正落地。

    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教授高吉喜认为,以立法形式推动生态补偿是非常必要的,苏州的做法值得肯定和推广。“从苏州目前的情况看,制定的生态补偿办法总体是很好的,也对太湖流域的生态保护发挥了重要作用。”

    去年投入补偿资金15亿多元

    有好几个镇都安了心,自发地不引进污染项目

    苏州市市长周乃翔说,苏州逐步形成了一个具有当地特色的生态补偿机制,去年一年共投入生态补偿资金15.59亿元,其中耕地保护专项资金10亿元,财政转移生态补偿资金5.59亿元。

    周乃翔介绍,生态补偿资金主要用于三个方面,一是用于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和建设,进行农村绿化,加强水源地保护,提高镇村生活污水治理和垃圾处理能力,生态环境得到改善;二是增加生态保护重点地区村级可支配收入;三是增加生态保护区农民收入,主要通过对低收入农户提供生态保护和生态修复等工作岗位、对因病因残丧失劳动能力的农户给予适当补贴、对参股农户进行分红等方式,对生态补偿区内的农户进行补助。

    拿到生态补偿款的村镇,普遍认为这是一件“好事”。

    查看苏州市吴中区临湖镇陆舍村2012年村级经济收支明细表,有一项50万元的补助收入。村支书邱建明说,这就是生态补偿款,湿地村每年补贴50万,已经有3年了。

    “生态补偿款由镇里直接打到村里的账上,有一个专门账户,每一笔钱用到哪里,都能看到,不允许发放村干部工资、福利。我们村这笔钱主要用来进行河道清理、给村庄保洁人员发工资、建污水管道网。”邱建明说。

    令邱建明感到兴奋的,不是每年村里账户上多出50万元,而是“薄弱村”的帽子被“生态村”取代了。“你看,村头这座房子,有人一年出6万元承包下来,开农家乐。”太湖大道边上,翠竹掩映下,一处白墙黑瓦的院落挂着农家饭店的招牌,屋后就是小河。去年,陆舍村下辖自然村南港争取到村庄整治项目资金,修葺房屋外墙、硬化道路、铺设污水管网,还修了三个小游园。不少人看到这里面的商机,前来承包农家饭店,开旅馆,村民们破天荒有了房租收入。

    在苏州市环保局局长冯仁新看来,这正是生态补偿政策的意义所在。“过去我们环境执法阻力很大,有的队员翻墙进工厂执法,被放狗咬伤。实行生态补偿后,有好几个镇都安了心,自发地不引进污染项目,我们的压力小多了。”

    补偿政策还需继续完善

    要建立有效的补偿机制,解决发展与保护的矛盾

    随着苏州生态补偿政策的逐步实施,这一政策正被越来越多地“挑刺”。村民们的心理预期提高了,不再满足于“有总比没有强”,而是要求得到与付出相对等的“补偿”。

    “现在的补偿肯定是不够的,我估计一年得150万元到200万元之间。”临湖镇党委委员吴春耕给记者算了一笔账,临湖镇2个水源地村,12个生态湿地村,再加上一部分连片水稻田,一年拿到的生态补偿款有800多万。而仅仅污水管网一项,如果要按照上级要求,将所有自然村全覆盖,粗略测算要七八个亿。去年,污水管网一项镇里配套投入了700多万元。

    吴春耕提出,应提高补偿标准,扩大补偿范围。“现在的补偿是直接发到了村这一级,镇一级能不能也享受补贴呢?”

    以什么形式补偿,也是一个争论焦点。苏州市农村工作办公室林业处处长蒋小弟认为,生态补偿一要补偿生态,二要让村民增收。除了经济补偿,也要有配套的政策补偿。例如,鼓励生态村发展旅游业,能不能适当放宽用地指标?乡村道路能不能也纳入城乡统筹预算?

    据苏州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周文生介绍,当初制定补偿办法时,经过了近一年的调研,最终考虑到地方财力情况和可操作性,确定了现在的补偿办法。

    江苏省委常委、苏州市委书记蒋宏坤表示,苏州将进一步完善生态补偿的制度,根据不同的类型、不同的地区,以及村落的大小、人口的多少,实现差别化补偿,逐步提高补偿的标准。

    生态补偿标准的高低需考虑多方面的因素,如为了生态保护牺牲的利益、对长远发展的影响、当地的财政实力等。高吉喜分析指出,目前可用于生态补偿的测算标准很多,但不管采用哪种方法进行计算和补偿,都很难使各方面得到满意。所以关键的问题不是每年补偿多少,而是通过建立全方位的补偿机制,使当地居民能在保护生态的同时,“靠山吃山、靠水吃水”。政府的财力是有限的,居民的致富愿望是无限的,只靠政府直接补偿现金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所以,生态补偿一定要作为“补血”剂,建立多种方式的补偿机制和补偿途径,从根本上解决当地百姓的发展问题。

    杜国玲建议,尽快完善生态补偿政策建议,从贷款、税收、转移支付等多方面促进当地产业结构调整,从根本上减轻太湖的压力。此外,应尽快建立跨界生态补偿机制,让对生态保护作出贡献的地方、单位和个人受益。

    作者:智春丽 王伟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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