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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环境应急专家管理办法》出台
    2013-05-18 14:12:44 5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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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充分发挥环境应急专家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环境应急管理咨询等工作中的作用,规范环境应急专家管理,保障环境应急专家有效开展工作,近日,《西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环境应急专家管理办法》出台。

      据了解,《办法》重点对环境应急专家的遴选程序、工作职责和管理措施进行了明确规范。《办法》提出了环境应急专家库的产生、专家组的遴选、专家组的组成等基本要求,明确了环境应急专家的基本条件和具体要求,对入选专家库及专家组成员的聘任程序进行了明确要求,确保程序严明;明确了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环保厅环境应急指挥中心、环境应急专家组的工作职责,细化了环境应急专家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和环境应急管理咨询等工作中的职责,确保职责明确;强化了环境应急专家的具体管理措施,主要对专家聘任周期、解聘条件、保密职责、受邀责权、经费保障、奖惩方式等方面进行了明示,确保管理到位。(记者 刘文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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