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16年,全省20%的乡镇建成国家级生态乡镇、20%的村建成国家级生态村
到2020年,农村环境监管体系基本建立,农村人居和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省环保厅近日出台《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推进美好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厘清农村环境保护八项重点工作,提出到2016年,全省20%的乡镇建成国家级生态乡镇、20%的村建成国家级生态村;到2020年,农村环境监管体系基本建立,农村人居和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当前,安徽省农村环境脏乱差现象很普遍,生活污染和工矿污染叠加,环境监管能力薄弱。为此,省环保厅谋划三年内初步建立农村环境监管体系,加强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使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质量有所改善,工矿污染和生活污染防治取得初步成效。具体到指标上,计划2016年全省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45%,力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80%,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80%,村庄绿化覆盖率达40%以上,全省20%的乡镇建成国家级生态乡镇、20%的村建成国家级生态村,创建省级生态乡镇和生态村数量分别达到全省乡镇、村数量的40%。到2020年,农村环境监管体系基本建立,农村人居和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为实现这个目标,省环保厅瞄准八项重点推出举措,分别是严格保护农村饮用水水源地,开展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严格执行环境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农村地区工矿企业污染,加强农村畜禽养殖和秸秆焚烧污染控制,科学组织实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大力开展农村生态创建,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各地将掀农村环保风,实施农村水源保护区综合整治,依法取缔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设项目和排污口;排查影响土壤环境质量的重点污染源,编制污染源整治方案;加大环评力度,防止淘汰落后的项目设备向农村转移;在2014年底前科学划定畜禽禁养区、限养区等。
短评:还乡村一片美丽净土
山清水秀、绿色盎然,这是人们心目中的田园。而现在,有些村庄不再是“世外桃源”,环境污染,生态变得脆弱。
长期以来,相比于城市,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有些乡村甚至没有基本的垃圾、污水收集设施,“垃圾靠风刮、污水靠蒸发”的现象有之,土地的自洁作用完全对付不了白色污染。此外,农村既有生活污染、畜禽养殖污染、使用化肥农药导致的农业面源污染,还叠加工矿污染,被淘汰的落后生产项目、工艺及设备悄悄向农村地区转移,蚕食着青山绿水。
当PM2.5等在城市引发“环境风暴”时,农村环保也应“升级”。环保八举措提速农村环境治理,必将有效遏制农村污染加剧趋势。只有建成生态宜居的美好乡村,美好安徽才能更好地惠及广大农民。(夏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