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海口市环保局曾经对海南罗牛山畜牧有限公司处以10万元的罚款;海南天工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等3家公司经营的养猪场项目,因未报批环评文件,也分别被处以6万到4万元不等的罚款。然而记者调查发现在缴纳了区区几万元的罚款后,这些企业还是我行我素,大肆排污。
根据2012年8月通过的新《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近日,中华环保联合会就对这两家污染企业正式提起了公益诉讼,索赔金额更是高达上千万。
在起诉说中,中华环保联合会请求判令海南罗牛山种猪育种有限公司支付环境污染赔偿款1399万6800元,请求判令被告支付环境污染赔偿款233万2800元,中华环保联合会环境法律服务中心副主任马勇告诉记者,这总计1500万的赔偿金额是根据污染企业的养殖规模、排污量等测算出来的,如果诉讼获胜,这笔钱将全部用于支付有关的环境修复费用。
中华环保联合会环境法律服务中心副主任马勇:那么这个资金的审批,使用由法院,原告还有财政这几方共同去监管。那么当然这个资金的使用是转向用于环境污染的修复和治理。
养殖业污染日益严重 管理条例亟待加强
近年来,随着规模化养殖的增多,畜禽养殖成为了中国水污染非常严重的污染源。环保部华北督查中心主任熊跃辉告诉记者,畜禽养殖的污染量占了全国整个水环境污染物COD的一半,氨氮占了三分之一。由于一头猪至少相当于八个人的排放量。一头牛至少相当于四十个人的排放量,因此一个十万头猪场就相当于一个八十万人口城市的排放量,污染相当惊人。
对此,环保部华北督查中心主任熊跃辉表示:国务院正在修改畜禽污染防治管理条例。对规模化养殖场的管理以后会更进一步的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