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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保部:2012年四项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2%
    2013-01-25 10:43:45 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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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保部部长周生贤在近日召开的全国环保工作会议上指出,经初步核查核算,2012年四项污染物排放总量比2011年减少2%以上,完成年度减排任务。
     

        去年环保部将重点减排工程项目和保障措施落实到“六厂(场)一车”(火电厂、钢铁厂、水泥厂、造纸厂、城镇污水处理厂、畜禽养殖场和机动车)。目标责任书要求2012年完成的1276个项目基本建成投运,新增脱硝改造燃煤机组装机容量超过4000万千瓦。

        环保部全力推进污染减排绩效管理试点工作,对有关省级政府领导和中央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对8个市(州)污水处理厂实施挂牌督办。天津、陕西、甘肃等省份通过督查预警等方式,加快落实重点项目和减排措施。

        同时,建立和完善减排长效机制。起草了《脱硝电价和脱硝设施运行监督管理办法》,全国脱硝电价政策即将出台。拟定《“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办法》,制定《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管理办法(试行)》。
     

        2013年确定的减排任务是:与2012年相比,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别减少2%,氨氮排放量减少2.5%,氮氧化物排放量减少3%。周生贤表示,要推行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预算管理制度,严控污染物新增量。完善部门协同推进减排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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