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青海省省长郝鹏主持召开省政府第14次常务会议,研究以西宁为重点的东部城市群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会议指出,大气污染防治既是重大的民生工程,也是经济升级的重要抓手,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随着青海省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快速推进,以西宁为重点的东部地区大气污染形势不容乐观,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刻不容缓。各地区和相关部门要统一认识,把这项工作作为调整结构、改善民生、保护环境的具体行动,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树立用硬措施完成硬任务的意识,在目标上自我加压、争先进位,在工作上真抓实干、攻坚克难,努力使空气质量不断好转。
会议强调,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必须标本兼治。一方面要立足尽快见效,集中力量解决当前最突出的问题;另一方面要坚持源头防治,启动实施一批专项工程,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一是全面开展城市扬尘综合整治,强化施工扬尘监管,加强道路扬尘防治,加大生活垃圾收集点与扬尘污染点管控,开展扬尘污染控制区创建工作。二是强化移动源污染防治,大力推进畅通交通工程,加快淘汰黄标车,加强机动车环保管理,提升车用油品品质。三是继续推进煤烟污染治理,加快燃煤锅炉“煤改气”,实施集中供热和建筑节能,集中整治饮食服务业油烟污染。四是深化工业源污染防治,对工业企业执行最严格的环保措施,提高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水平,加大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加强有毒有害废气污染控制。五是调整产业结构,优化工业布局,加大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大力开发应用污染物源头减量、资源循环利用和产业链延伸的新技术,促进循环经济快速发展。六是加强生态环境建设,提高生态增容减污能力,统筹规划湟水河两山绿化工程,加快区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努力控制农田自然扬尘。七是建立大气污染预警应急机制,实行联防联控。
会议强调,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点多面广,难度很大,必须省市联动,多管齐下,综合施策。要进一步加强领导,严格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和目标考核制、责任追究制。要建立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大气污染防治新机制,形成群防群控格局。要实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绩效考核,完善奖惩机制。会议通过了以西宁市为重点的东部城市群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意见。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记者 罗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