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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打击环境污染犯罪杜绝“以罚代刑”
    2014-04-09 12:59:04 1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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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8日省环保厅表示,我省环保、公安部门联合打击环境污染犯罪行动已全面展开。省环保厅负责人表示,环境保护部门要严格依法行政,认真执行各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按照网格化责任区域,加强对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及污染物排放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对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坚决移送公安机关,绝不能“以罚代刑”。做到监管到位、查处到位、整治到位。

      按照相关要求,通过严格执法,严厉打击环境污染犯罪,环保部门要做到有案必查、有案必交、有案必处,还要防止“以交代管”的问题。在案件移送的同时,还要促进环境问题整治到位。各级环保部门和公安机关还将做好与检察院、法院和纪检监察部门衔接,确保环境刑事案件司法程序顺畅。

      (原标题:打击环境污染犯罪杜绝“以罚代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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