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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环保厅公布2014年度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
2014-05-17 12:4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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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题:福建省确定2014年度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
新华网福州5月16日电 记者15日从福建省环境保护厅获悉,近日出台的《福建省2014年度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意见》指出,今年该省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将分别比2013年减排0.5%、1%、1%、4%。
为实现上述目标,福建省将从加快推进生活污水处理和污泥规范处置、全面完成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加快产业转型升级、稳步推进煤改工程、深化重点排污行业整治、强化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加强机动车排放治理等7个方面提出具体措施和要求;并对未完成年度减排任务的地区和企业实行“一票否决”,暂停其新增相应主要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环评审批。
福建省还制定了今年淘汰落后产能目标计划,年内全省铁合金、电石、水泥(熟料及磨机)、造纸、制革、印染、铅蓄电池、极板、组装等分别计划淘汰落后产能4.615万吨、6万吨、147.5万吨、35.98万吨、85万标张、1500万米、525.88万千伏安时、399.88万千伏安时、126万千伏安时。福建福维股份公司、安溪三元岩水泥公司等33家企业被列入今年淘汰落后产能计划企业名单。
3月10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支持福建省深入实施生态省战略加快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意见》,提出了在八闽大地建设国土空间科学开发先导区、绿色循环低碳发展先行区、城乡人居环境建设示范区和生态文明制度创新实验区的战略定位。
(新华网记者 胡善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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