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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新绛中信焦化持续排污 监管部门集体失声
    2014-07-29 10:01:26 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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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曝光之后持续排污,监管成摆设。

    曝光之后持续排污,监管成摆设。

      由于上半年大面积的雾霾频发,致使人们的生产生活受到了严重的影响。对此环保部与全国31个省(区、市)签署了《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明确了各地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和重点工作任务,进一步落实了地方政府环境保护责任,为实现全国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提供了坚实保障。

      山西作为全国的资源大省,在过去的发展中主要以重工业、煤炭为主,这不仅拉动了地方经济的发展,同时也给当地的环境带来了不少的问题。

      今年2月国家主席习近平在重雾霾天时视察了北京南锣鼓巷胡同,与人们一起感受了重雾霾天的侵袭,这不仅充分体现了国家领导人与人民同呼吸,共命运的态度,而且也体现了国家对环境污染的高度重视。

      然而,就在我们先后以《山西新绛:中信焦化无视法规强硬排污》《山西新绛:环保部门处罚监管并未治住中信焦化排污》为题持续报道了山西新绛中信焦化的污染之后,在社会上引起了不同凡响。

      当地相关职能部门并没有对中信焦化立即进行停产整顿,而是在我们第一次报道之后,在运城市环保局的官网上进行了回复,做出了如下处理:

      一是依据相关环保法律法规对该厂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予以经济处罚;

      二是责令该厂加强管理,在焦炉导烟车改造期间对炼焦车间实施焖炉保温限产;

      三是要求该厂加快对焦炉导烟车改造工程进度,尽早恢复正常使用;

      四是责成新绛县环保局加强对该厂的日常环境监管。

    运城市环保局网站截图

      在第一次报道,并且当地环保部门对中信焦化作出相关的处理之后,我们还是不断接到当地老百姓的电话称:情况根本没有改变,该企业也没有进行限产生产,而且污染依旧。

      令我们感到莫名其妙的是,既然已经被媒体报道了中信焦化的排污行为,为何在环保部门介入之后,企业还能肆意排放呢?

      当我们第二次持续关注之后,中信焦化的污染问题并没有得到改观,而让我们不能理解的是,当地相关职能部门的电话不仅没有人接听,而且还集体失声,也没有进行相关的查处工作。

      我们不禁要问:国家出台的相关法律法规在山西新绛县这里难道成了“一纸空文”?当地环保部门的漠视不仅体现出了对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熟视无睹”,而且也体现出了当地环保部门在这里的监管“形同虚设”。

      就在报道的当天晚上六点半左右,我们在中信焦化厂区附近看到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有黑色的浓烟从厂区腾空而起,黑烟弥漫着厂区。

      为了一探究竟,也就是在7月25日早晨7点左右,我们再次来到该企业的附近观察,看到的是黄烟从厂区不断的排出。走在该企业门口的公路上,只见戴着口罩的环卫工人在清扫着公路上一层厚厚的煤灰。在环卫工人清扫时不断的扬起一层“黑色的烟雾”—粉尘在空气中漂浮。这让我们不得不质疑在天黑时企业是否有偷排的行为存在?

      我们在山西新绛县政府网上查阅相关资料了解到:中信焦化申请争取过省级技术改造资金的请示。资料中还显示:中信焦化经过技术改造后,在技术上达到了焦化行业的先进水平。然而,我们看到的实际情况是中信焦化并没有达到“先进水平”。

      对于打击企业的污染行为,我国去年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相关制度。

      2013年6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正式施行。法律界称之为“污染入刑”司法解释的这份文件将定罪门槛大大降低,使得公安机关处理环境污染案件的情况为之一变。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也提出要实行最严格的源头保护制度、损害赔偿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完善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制度,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

      2013年12月3日,环境保护部与公安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环境保护与公安部门执法衔接配合工作的意见》,两部门将建立起联席会议制度等3项制度和紧急案件联合调查机制等4项机制,加大使用刑事手段打击环境犯罪。

      然而,我们在山西新绛县看到了如此的排污行为之后,见识了当地环保部门的所作所为之后。我们只能持续关注到引起当地环保部门及地方政府的重视,并处理相关违法违规的监管人员。

      在同一片天空下,各地区经济发展的步伐、投入的力量、机遇都是不同的,这是客观因素,但全区域的协调发展,则是未来必然要走的道路。在同一片天空下,面对污染没有人能置身事外。应该站在整个山西地区产业结构这个问题上综合考虑,同呼吸、共发展,山西才会有更多的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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