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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入贯彻新《环境保护法》依法推进美丽河南建设
    2014-12-29 09:55:39 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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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4月2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以下简称《环境保护法》),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近日,就《环境保护法》修订实施的重大意义、重要内容和我省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本报记者专访了省环境保护厅厅长张庆义。

      “史上最严环保法”即将实施,体现了生态文明建设的新要求和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创新的新方向

      记者: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一经公布,引起社会强烈反响,被称为“史上最严环保法”,对此,您是如何理解的?

      张庆义:今年4月24日,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九号主席令,公布了经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修订通过的《环境保护法》,自2015年1月1日起实施。在环境问题突出的新形势和经济发展的新常态下,对环境保护领域的基础性、综合性的基本法进行全面修订,是党中央立足于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其间,经过两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四次审议、两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最大限度地凝聚和吸纳了各方共识,体现了民主立法、科学立法、开门立法在环境保护领域的有效实践。

      这次环境保护法修订,根据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从我国国情和发展阶段出发,着重解决当前环境保护领域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问题,更新了环境保护理念,完善了环境保护基本制度,强化了政府和企业的环保责任,明确了公民的环保义务,加强了农村污染防治工作,加大了对企业常见的突出环境违法的处罚力度,特别是对违法排污企业责任人采取行政拘留措施、对责令改正而不改正的行为按日计罚上不封顶、对履职缺位和不到位的严格实行责任追究等严厉措施,为根治环境违法成本低、坚决向污染宣战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武器,为建设生态文明、促进环境保护和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体现了对现实的针对性、对未来的前瞻性、权利义务的均衡性,在立法理念、基本原则和制度设定等诸多方面有重要创新和重大突破,具有理念先进、科学民主、手段硬实、模式创新、责任严厉等特点,是现阶段最有力度的环境保护法,也是新中国历史上最严厉的部门基础法之一,被社会各界称为“史上最严环保法”。

      记者:您提到了新《环境保护法》在诸多方面有创新和突破,主要包括哪些方面?

      张庆义:修订后的《环境保护法》,从1989年颁布实施的47条增加到70条,强化了底线思维,突出了民生思想,强调了责任意识,体现了生态文明建设的新要求,体现了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创新的新方向。

      一是彰显了生态文明新理念。新《环境保护法》将“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列入立法宗旨,从法律上确立了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明确了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环境保护基本原则,首次将“保护优先”列为环保工作要坚持的第一基本原则,提出要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突出强调经济社会发展要与环境保护相协调,同时在制定经济技术政策、生态保护红线等制度上作出了安排和创新,全面体现了生态文明建设的新要求。

      二是突出了绿色发展新模式。新《环境保护法》要求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实行环保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制定经济政策应充分考虑对环境的影响,对未完成环境质量目标的地区实行环评限批,分阶段、有步骤地改善环境质量等,为推行绿色国民经济核算、建立基于环境承载能力的发展模式、促进经济绿色转型明确了法律依据。

      三是构筑了现代环境治理新格局。环境保护是现代国家治理的重要内容,是政府的基本公共职能。新《环境保护法》强调权利义务的均衡性,在推进环境治理现代化方面迈出了新步伐,尤其是强调了各级政府履行改善环境质量的责任,明确了政府作为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主体的地位,进一步强化了企业治理污染的法定责任,突出了全社会积极参与环境保护的责任,公民进行违法举报,社会组织依法参与,新闻媒体进行舆论监督等,改变了以往主要依靠政府和部门单打独斗的传统方式,体现了多元共治、社会参与的现代环境治理理念,为推进污染治理、改善环境质量提供了法制保障。

      总体上看,《环境保护法》的修改和贯彻实施,对于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从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河南的战略高度,深入贯彻落实新《环境保护法》,全面推进环境保护法治建设

      记者: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即将实施,对我们河南来说意义何在?

      张庆义:今年以来,省委省政府全面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将生态文明、环境保护纳入富强河南、文明河南、平安河南、美丽河南“四个河南”总体布局,研究制定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现代化建设战略纲要,出台了《关于建设美丽河南的意见》、《河南省蓝天工程行动计划》、《城市河流清洁行动计划》等一系列重要政策文件,确立了建设美丽河南的路线图和时间表,把生态环保纳入了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各领域全过程,环境保护已成为全省深化改革创新的着力点、优化发展和改善民生的结合点、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关键点,战略地位进一步加强。

      在当前环境问题成为经济发展瓶颈制约、影响社会和谐稳定重大民生问题的新形势下,全面落实新《环境保护法》,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明的法治推进生态文明美丽河南建设,是我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重大举措,是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的现实需要,是实现中原崛起河南振兴富民强省战略目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关系到亿万中原人民的福祉,关乎河南未来长远发展大计,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记者:贯彻新《环境保护法》意义重大,那么在具体落实上要把握好哪些重点?

      张庆义: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全面落实《环境保护法》基本原则和各项制度,关键要突出“三个结合”、着力“四个强化”。“三个结合”,即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环保新要求结合;与全面深化环保领域改革结合;与全面推进环境法治建设结合。“四个强化”,即强化政府的环境保护责任;强化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的环保责任;强化排污者的治污主体责任;强化社会公众的环保义务。

      记者:如何才能做到“三个结合”?

      张庆义:当前,我国正处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时期,突出“三个结合”,就是从宏观战略层面上,增强贯彻落实新《环境保护法》的紧迫感、责任感,切实把各项法律规定落到实处。

      一是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环保目标相结合。党的十八大以来,新一届党中央确立了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发展蓝图,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强调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美丽中国,走向生态文明新时代,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环境保护是生态文明建设的主阵地,贯彻落实新《环境保护法》,要切实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的各个方面和全过程,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实现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努力推动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取得重大进展。

      二是与全面深化环保领域改革相结合。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体现了十八届三中全会对深化环保领域改革的新要求。要结合我省实际,从宏观战略层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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