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被查第一天罚3.7万,连罚8天,共罚33.3万!杭州一”任性“企业无视环保罚单,整改不力,尝到了”按日计罚“的疼痛。
今天,杭州市环保局送出了新《环保法》施行以来的第一张“按日计罚”单,挨罚的“任性”企业来自桐庐,原因竟是处理猪小肠等原料的废水始终超标。
这张罚单的导火索还要追溯到3月23日。
当天,杭州市环境监察支队、桐庐县环保局工作人员在对浙江凯胜畜产品加工有限公司联合检查时,发现厂里生产时外排废水量很大,并伴随着明显的腥臭。察觉情况异样后,执法人员立即取了水样送检。
数据支撑了直觉判断。根据杭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4月1日出具的报告,该厂外排废水中氨氮浓度191mg/L、总磷27.5mg/L。而工业废水的排放限值规定,氨氮浓度35mg/L、总磷8mg/L,折算下来已分别超过标准5倍和3.4倍。
杭州市环境监察支队据此对该厂立案调查,责令改正并明确告知如果继续违法排污,按新《环保法》规定将实施按日连续处罚。
但这回企业“任性”了,在4月9日的违法改正复查中,废水中氨氮、总磷浓度分别降到了138mg/L、12.5mg/L,但仍分别超过标准近4倍和1.6倍。
根据“按日计罚”的规定,自责令改正文书送达之日的次日起至再次发现违法行为之日止累计计算罚金。4月2日-9日,凯胜公司被连续处罚了8天。
记者今天抵达该厂时,外排口的废水黑如墨汁,表面上还漂浮着白色的泡沫,而处理后的废水仍然浑浊、呈黄色。据了解,这是一家生产动物肠衣和肝素钠的企业,最常用的原料就是猪小肠等。限产前的日排放量在400-500吨间。
“我们现在已经出于半停产状态,并且已经采购了更为先进的污水处理设备,近期马上安装到位。”该公司办公室主任苏杭说。
不过,这份“按日计罚”单并不是终点。
杭州市环境监察支队监察二科科长沙剑飞说:“今天开出限制生产决定书之后,30日内我们还会对该企业进行一次暗查,如果检查结果显示其仍然超标排放,我们可以对其进行继续的按日计罚,同时责令它停止生产。”
据介绍,从收到处罚决定书、按日连续处罚停止告知书的3天内,企业可以提起听证要求。3天之后的15日内须缴清罚款,并在3个月内限产整改。如限产后仍超标排放,凯胜公司将面临停产整顿乃至政府关停的处罚措施。
记者从省环保厅了解到,新《环保法》元旦施行以来,第一季度全省各级环保部门共查处行政处罚案件1449件,其中按日计罚5件,查封、扣押410件,限产、停产38件,处罚款7118.43万元。
同时,省环保厅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环境违法犯罪案件166件,其中行政拘留104人,刑事拘留143人。
省环境执法稽查总队工作人员杨哲告诉记者,第一季度我省实施的5起“按日计罚”案件中,单日最高金额达到了10.5348万元。
就在4月8日,绍兴市新风热电有限公司也因为烟尘排放浓度持续超标,拒不整改,被当地环保局采取“按日计罚”处罚。时间从3月26日起至4月8日共14天,罚款可能超过130万元。(浙江在线记者/潘杰实习生/张文琦 通讯员/裴斐 编辑/马丽红)
杭州一企业排放后未被处理前的废水。
废水处理后,氨氮、总磷浓度仍高于标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