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设立“环保警察”加强环境执法。图为工作人员检测汽车尾气是否达标 羊城晚报记者 陈文笔 摄
去年10月,佛山公安局经侦支队环境犯罪侦查大队和顺德区公安局环境犯罪侦查中队同时揭牌成立,成为全省首个正式设立的“环保警察”机构,专司侦办辖区内涉及环境污染的犯罪案件。专家称,此举有利于环境行政执法与环境刑事司法衔接。
成立两天后,环保执法人员在顺德区杏坛镇发现一间无牌无证的小型电镀厂,所产工艺废水经管道排出,导致厂房周边河涌被污染。自知违法,老板蔡某准备开溜,结果被参与执法的“环保警察”当场制服,随后被刑事拘留,接受进一步调查。
去年12月,禅城“环保警察”对村级工业区污染源开展突击检查,阻止了两宗违法排污行为。而佛山三水成立“环保警察”一个多月内,就开展联合执法行动6次,12宗环保违法案件成功移交司法部门进行审理。
“企业无赖,环保无奈”的现象得以改善,警察联合执法不仅帮环保部门维护秩序,还将此前环保调查后移送警方侦查变为现在刑事调查同步进行的方式,实现“无缝衔接”。佛山经侦支队支队长徐舟称,环保警察提前介入,将使案件侦办时间缩短一半。广东省环境监察局局长周全则称,环保警察设置后,可以第一时间介入调查,省去中间环节,一些重大环境犯罪案件可直接立案侦查。
广东省委党校教授、法治广东研究中心主任宋儒亮说,佛山设立“环保警察”值得肯定,“这背后的理念就是行政与刑事的衔接,设置环保警察是两法衔接的一个切入口。”
在3月4日举行的全省环保局长会议上,记者获悉,佛山等地设立“环保警察”的经验做法或在全省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