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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克拉玛依区成为新疆首个"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区"
    2013-02-06 11:59:01 4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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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国家环保部下发通知,确定了第五批全国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地区,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因良好的生态基础成为第五批18个试点地区之一,也成为新疆首个全国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地区。

      亚心网讯(记者丁梅 通讯员王蓓)近日,国家环保部下发通知,确定了第五批全国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地区,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因良好的生态基础成为第五批18个试点地区之一,也成为新疆首个全国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地区。

      克拉玛依区被确定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地区的同时,在国家环保部近日公布的国家生态市(区、县)名单中也是榜上有名。克拉玛依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2013年,克拉玛依市将出台《关于打造高品质城市、建设美丽克拉玛依的意见》,继续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克拉玛依区的生态文明建设,对克拉玛依市其他区及全国其他荒漠化地区资源型城市的发展都将起到重要的示范意义。

      目前,该区城镇人均公共绿地达14.99平方米,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9.95%,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空气质量稳定,优良天数占全年的99%。

      全国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工作于2008年启动,至今,国家环保部已先后批准5批71个全国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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