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生态环保网生态三农频道《物理农业》栏目 图文/物理农业先生
土传病害,对于农作物的生长有着极大的危害,主要危害植物的根和茎,作物生长前期一旦发生病害,幼苗根腐烂或是茎腐烂猝倒,幼苗很快就会死亡,严重影响作物生产。
一、什么是土传病害?
土传病害是指病原体生活在土壤中,条件适宜时从作物根部或茎部侵害作物而引起的病害。常见的土传病害有:辣椒、茄子、黄瓜猝倒病、立枯病、疫病、根腐病、枯(黄)萎病,番茄、辣椒的青枯病,大白菜软腐病、油菜、莴苣的菌核病,小麦全蚀病、棉花立枯病、红腐病、黄萎病及线虫等。
二、土传病害的危害有哪些?
土传病害一般危害植物的根和茎,作物生长前期一旦发生病害,幼苗根腐烂或是茎腐烂猝倒,幼苗很快就会死亡,严重影响作物生产。作物生长后期发生病害,一般年份减产20%-30%,严重年份减产50%-60%,甚至绝收。土传病害发病后,比较难以防治,病菌在土壤中越冬,很难被杀死,来年继续侵害作物,如此循环,病害越来越严重。
三、土传病害是如何生活的?
在一般情况下,土壤病菌能产生大量菌体,只要条件对病菌生长发育有利而寄主又是感病的,病菌就可以大量繁殖并侵染寄主。在感病寄主存在下,这些病菌就可以进入持续的致病期,随着作物的连作而大量繁殖扩散,但之后养分被消耗完或土壤条件如温度、湿度等对病菌不利时,病菌又可以进入休眠期,等到条件适宜就再度发病。
四、土传病害是怎样引起的?
2、施肥不当:大量施用化肥尤其氮肥可刺激土传病菌中的镰刀菌、轮枝菌和丝核菌生长,从而加重了土传病害的发生。自1993年我国棉花黄萎病大暴发以来,几乎连年大发生,与棉田大量使用化肥,土壤中有机物质大量减少有关。
3、线虫侵害:土壤线虫与病害有密切关系。土壤线虫可造成植物根系的伤口,有利病菌侵染而使病害加重,往往线虫与真菌病害同时发生,如棉花枯萎病与土壤线虫密不可分,在美国棉花枯萎病称为枯萎—线虫复合病害。
五、如何避免土传病害的发生?
1、土壤处理:8月棚室休闲期,切碎稻、麦草桔秆1000-2000公斤/亩+消石灰100公斤/亩或15公斤尿素,有条件的地方适量加增肥王耕翻、做畦,灌足水,然后覆盖塑料薄膜,同时封闭大棚,处理20天左右。
2、选用抗病品种:选用抗病或耐病的品种,可大大地减轻土传病害的危害程度。
3、轮作:这是防治土传病害最经济有效的措施,合理进行作物间的轮作,特别是水旱轮作,对预防土传病害的发生可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不同的病害需要轮作的年限不一样,一定要掌握好轮作的时间才有效。
4、改善栽培措施防病
1)深沟高畦栽培,小水勤浇,避免大水漫灌。
2)合理密植,改善作物通风透光条件,降低地面湿度。
3)清洁田园,拔除病株,并在病株穴内撒施石灰。
4)避免偏施氮肥,适当增施磷、钾肥,最好增施有机肥,提高作物抗病性。
5)叶面喷施代替根部追肥,作物生长期可结合施药喷施肥料。
6)嫁接防病,利用抗病砧木嫁接换根,可有效预防土传病害的发生。
六、防治土传病害的误区是什么?
土壤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生态环境,它含有很多病菌和大量有益微生物,这些有益微生物和病菌在不同的生态环境条件下相互竞争、相互联系、相互制约。在一定的环境条件下,有益微生物可以打败并抑制有害病菌,使病害得不到发生。在防治土传病害时,一方面要创造有利于有益微生物的生存条件,另一方面要保护有益微生物。而传统预防土传病害的方法连同有益微生物也一并杀死了,在土壤中很可能诱发更有害甚至更危险的病菌,没有有益微生物的存在,就有可能导致病害愈来愈严重。
传统的病菌处理方法如下:
1)溴甲烷等土壤熏蒸剂或D-D乳剂、福尔马林、棉隆等土壤消毒剂,会影响土壤肥力,杀灭有益微生物。
2)苯来特、多菌灵和甲基托布津易被土壤吸附而药效降低,对有益微生物有杀灭或抑制作用。
3)五氯硝基苯是良好的土壤杀菌剂,但其有致癌及高残留缺点。
因此,在实际生存中要尽量避免以上情况的发生,可通过施肥中添加有益微生物来防治土传病害,如木霉菌、地衣芽孢杆菌、蜡质芽孢杆菌、宁南霉素等在根病生物防治上已经得到广泛应用。使用生物菌肥含有多种有益微生物,可在施用化肥或有机肥时配合施用,有改善土壤环境,控制土传病害,增加产量的功效。
·物理农业:揭开传统农业革命的序幕 (2016-03-13) |
·我国现代物理农业工程技术应用与研究分析 (2016-03-13) |
|
·鸡粪给大棚蔬菜造成的四大灾难 (2016-03-13) |
·空间站培育出第一株花及其高湿问题的解决 (2016-03-12) |
·装置农业的技术水平和商业模式决定市场是谁的 (2016-03-12) |
·罕见寒潮致部分地区受灾 蔬菜喷防冻液仍被冻烂 (2016-01-26) |
·没有这个证,你土地再多也拿不到补贴! (2015-09-13) |
·2015年农业最新资金补贴政策一览 [图] (2015-09-11) |
·种子法修订引爆多重期待 (2015-05-01) |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主食加工业示范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农办加[2015]10.. (2015-04-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