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生态环保健康网

会员登录 注册

联系我们| 购物车| 微动态| 搜索| APP| 签到领奖|

  • 网页客服,欢迎咨询
    联系我们
        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09:00-17:30
    • 周六至周日:10:00-16:00
        联系我们
    • 电话:010-57160801
    • 手机/微信:133 6633 0127
    • 微信公众号:生态环保健康网
    • 邮箱:hbcinic@163.com
    环境影响生态补偿机制亟待建立
    2013-03-18 14:29:13 261
  • 收藏
  • 管理

    124471480_11n.jpg 

        居民受周边城市基础设施影响只能忍气吞声?

        家住北京市丰台区的王女士最近很发愁。她说,最近刚刚准备结婚,所以买了位于丰台区某处二手房。由于买房那会儿北京处于抢房潮,所以当时只在晚上看了一眼房子就买了。结果后来才发现,距离自家楼房不远处,就有一个大的变电站。她现在很担心辐射问题,可是又不知道怎么办才好。

        其实,这种情况并不少见。有些人在买新房的时候,明明原来的规划是在旁边建绿地,结果变成了变电站或者垃圾处理场所。或者像王女生这样,买二手房的时候中介和业主都没有告知,买完房才发现有这些设施,退又不好退,心里堵得慌。

        遇到这些情况,应该怎么办?全国人大代表、上海市环保局局长张全在今年"两会"上针对这一问题提出了建立城市基础设施环境影响补偿机制的建议。

        ■人体健康是否受影响?

        距离越远,对人体产生的影响就越小,条件允许,最好远离

        以往的环境保护工作,在保障民生方面,更多的是注重对主要污染物的控制,在城市基础设施环境影响方面开展的工作并不多。事实上,这些基础设施对人体健康的影响已经引起了人们的关注。

        以变电站为例。大型变电站或高压线路都不可避免会产生极低频电磁场,其电磁强度随距离增大而迅速降低。记者曾对北京大学医学部专家进行过采访,专家提出,国外对变电站是否损害人体产生健康这一问题,早已进行过研究,但目前尚无统一定论。国内在这方面的基础研究还比较少,更无法给出具体答案。

        "如果条件允许,还是要远离变电站附近居住为好。或者说距离越远,对人体产生的影响就越小。"专家给出了这样的建议。

        ■各方利益怎样协调?

        建立协调机制,必要时对周边居民进行一定经济补偿

        变电站、垃圾场等基础设施本身就是为大多数人而建设的,当这些为大多数人服务的设施对小部分人产生健康影响时,是否应该对周边居民进行补偿?对此,张全表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涉及公众利益,但在保护大众利益的同时,不能忽视诸如附近居民这些小众的利益。

        张全指出,当城市基础设施对周边居民有较大影响时,例如垃圾焚烧发电,即使做到达标排放,也并非"零排放",必然还有极微量的排放,因此,应该积极努力与项目周边居民形成有效的协调机制,必要时对周边居民进行一定经济补偿。

        ■国内外现状如何?

        韩国和我国台湾地区有补偿的先例,但国内除征地补偿外,最终达成补偿的报道还较少

        张全介绍说,韩国和我国台湾地区有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环境影响进行补偿的先例。比如,韩国拿出垃圾处理费的10%给垃圾填埋场周边居民作为补偿。在我国台湾,每处理1吨垃圾,就拿出50元台币,用于改善周边地区环境,如绿化垃圾填埋场等。

        张全告诉记者,我国国内在新建变电站时,一般按农用地或非农用地相应给予一次性征地补偿。现在,越来越多的居民担心由此产生的辐射问题,一些人要求给予环境补偿,反对变电站在居民区附近建设。但实际上,目前最终能够达成补偿的还较少。

        ■如何建立补偿机制?

        通过综合应用法律、行政和市场等方法,建立城市基础设施对周边居民影响生态补偿机制

        今年全国"两会"上,政府工作报告指出,要坚持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环境保护是重要民生问题,建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环境影响补偿机制势在必行。

        张全表示,要通过综合应用法律、行政和市场等方法,逐步建立城市基础设施对周边居民影响的生态补偿机制,其相关费用列入项目建设和运行预算中。

        据介绍,北京曾提出向垃圾焚烧场周边居民提供免费或优惠的供热、供电服务。生活垃圾跨区处理的,垃圾产生区向处理区支付的经济补偿费为每吨100元。其中,垃圾转运站所在区县获得10元,处理设施所在区县获得90元。经济补偿金将用于改善垃圾处理设施周边环境,不向附近居民发放现金补偿。(记者黄婷婷)

        相关链接

        余杭开发商向业主实施补偿

        据《杭州日报》报道,2009年杭州市余杭区良渚镇一小区18户业主起诉开发商,称后者在原先规划为绿化带的地方建造了3个变电站,加上安全护栏共占地近200平方米,与销售时的介绍不符。法院最终判决开发商向靠近变电站的两个单元1楼~2楼共5户业主支付每户3万元或1.5万元不等的一次性补偿,共12万元。



    上一页:“国家生态园林城市”不为创建而创建 下一页:观山湖区携手厦门大学建生态文明先行区
    全部评论(0)
    请选择要切换的马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