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gs:生态环保健康网理事会(产业联盟)指导手册生态环保健康产业联盟指导手册
一、宗旨:
产业联盟旨在实施“以政府行为引导,以行业行为推动实施”,与产业企业及经营者共同提升生态环保文化科技产业经济。为会员理事单位提供安全健康产业经济规划,课题研究及产销互动援助平台。中国生态环保健康产业联盟以国家科研院所、地方政府、农合组织、生产企业及新闻媒体五方联动为工作方针,以政策、信息、技术、项目、金融资本、市场品牌六个对接为发展模式;以重点突破、点面结合、规模统筹、协调发展为基本原则,积极推动中国生态环保健康文化科技慈善公益产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建设构架:
(一)联盟服务按照《中国生态环保健康产业联盟》章程,吸纳以生态环保健康文化科技绿色健康产业为事业和目标的各类企事业单位为理事单位,构建成中国生态环保健康产业联盟的核心团队。
1、按照《章程》授予各会员单位为“中国生态环保健康产业联盟会员单位、理事单位、副理事长单位”,向中国生态环保健康产业联盟会申请授予做出突出贡献的联盟单位负责人“中国XXX家”或“特殊生态环保、文化及科技研发行业、种植及养殖行业标兵”称号。
2、通过考察和检测会员单位产品,在达到产品质量与产品名称相符时,则以联合会的名义为会员单位生产的产品进行监制。
3、给符合条件的种植基地、养殖基地、加工基地确认并授予 “中国生态环保健康产业联盟有机产品种植示范基地”,“中国生态环保健康产业联盟有机产品养殖示范基地”“中国生态环保健康产业联盟有机产品加工基地”誉名称号。
4、会员单位生产的系列产品通过检测和审查合格后,可确认为中国生态环保健康产业联盟会重点推介产品。
5、享有《中国生态环保健康产业联盟》规定的其他待遇。
(二)分项联合广泛吸纳行业产业成员为会员单位,组成中国生态环保健康网理事会(产业联盟会);联盟之下可按各种产业分项目联盟。如“中国生态环保健康产业联盟食品联盟专业委员会”、“中国生态环保健康产业联盟种植养殖联盟专业委员会”、“中国生态环保健康产业联盟书画文化专业委员会、中国生态环保健康产业联盟慈善公益专业委员会、中国生态环保健康产业联盟食品安全专业委员会”等,以形成更加广泛更高度集中的具体行业联合平台。分项产业联盟平台由中国生态环保产业联合会统一管理,并建立与国家相关管理部门及各级政府有效的协作管理机制,为中国生态环保产业联合会的壮大和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1、各产业分项联盟按照分项管理章程执行,由中国生态环保健康产业联盟协调管理。
2、中国生态环保健康产业联盟为各会员单位和各分项联盟单位接洽并协调处理与地方政府的关系、与其它相关联盟的关系、与战略合作的关系。
(三)战略合作中国生态环保健康产业联盟是在中国生态环保健康网+环球中圆(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天地中科生态工程技术研究院+北京三农全发科技发展中心+世纪华人(北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北京中新杰仕国际文化发展中心+中邦大都通航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朗图云创科技有限公司+中鼎华域(北京)文化艺术发展有限公司+昭通仙玛商贸有限公司+昭通市玛咖产业协会+北京儒苑世纪餐饮管理中心+北京味传奇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及人民互联网电视台与京视网手机台《生态环保365杂志》、《生态文化》、《司法公正》编辑部几家媒体主发起;中国中央电视台七频道军事农业《农广天地》摄制组、老故事频道《传承》栏目组、中国食品工业协会、世界生态文化协会等国家相关部门及权威机构的大力支持下成立并开展工作,与各级政府建立生态环保健康文化科技产业省、市、县联动平台;与国家权威生态环保健康文化科技各个行业专家、健康专家、种养殖专家建立食品源头安全和食品加工安全的防护体系;与全国315重点保护品牌办公室、全国打假网管理中心、中国信用协会及各级政府相关管理机构、行业媒体共同督导企业构建企业食品诚信体系;与中国食品工业协会花卉食品专业委员会的合作下全面推广中国生态环保健康产业联盟标识。
三、加盟规定
(一) 加盟条件
1、热爱中国生态环保健康产业联盟会事业,熟悉了解生态环保健康文化科技产业内容和基本知识,有从事过生态环保健康文化科技产业发展工作的知识和实践。
2、无法律、信誉方面的不良记录。
3、自愿加入联盟组织,开展正常工作和业务。
(二)所需资料
1、单位及其负责人的有效证件。
2、加盟申请报告。
3、单位简介。
(三)加盟程序
1、材料初审。
2、实地考察。
3、核准
4、办理相关手续。
(四 )开展工作
1、递交工作规划。
2、搜集高新科技、环保企业、健康产业、农社相关单位的详细资料。
3、组建行业产业联盟理事会。
4、与联合会对接生态、环保、健康、文化、科技农业产业项目及产销互动平台。
5、建立高新科技、环保企业、健康企业、农企、农合、农社联系工作网站。
6、定期汇报工作。
(五)加盟权益
1、有自愿加入及退出的权利。
2、为加盟者保守机密。
3、维护加盟者的政治、经济权益。
4、协助处理在工作中出现的重大矛盾。
5、有申请技术帮助的权利。
6、有申诉的权利。
7、为加盟者的材料建立档案保存。
8、享受联盟的各项服务。
(六)安全规定
1、在国家法律、政策规定之内开展工作、业务、活动。
2、坚持重大事项的有关报告。
3、维护联合会的名誉和权益。
4、签署安全责任书。
(七) 特殊情况处理
1、自愿退出的按相关规定办理退出手续。
2、发生矛盾和纠纷时,进行内部调节,调解无效的申请仲裁,仲裁无果的诉诸法律。
四、申办分项产业联盟
(一)申办产业联盟条件要求1、近年退休或提前离岗的党政机关领导干部(文化科技、农牧(食品)业系统优先)。2、涉科技环保机构、涉农组织负责人。3、有当地政府资源、有经济实力的成功人士。4、在当地有关行业有影响力的企业家。5、具备以上条件之一者,可牵头发起申办成立产业联盟机构。
(二)申办分项产业联盟程序1、递交申请发起单位及其负责人的有效证件;2、递交申办产业联盟机构的申请报告;3、递交申办单位的企业简介或机构简介、企业规模、经营状况及发展前景。(三)申办产业联盟审批程序1、上报的材料由上一级产业联合会进行审查;2、产业联合会组织专家对审查合格的单位实地考察;3、考察合格后,由上级产业联合会进行终审核准;4、颁发文件、证书、证牌、工作证;5、办理工作手续费。
(四)产业联盟主要工作任务
1、在产业联合会的指导下开展行业产业企业工作;
2、搜集生态环保健康文化科技行业企业、农社相关单位的详尽资料;
3、与联盟外对接农业产业项目、生态环保健康产品产销平台、农业专项扶持资金政策;
4、建立行业联盟官方网站和业务网站,并与中国生态环保健康产业联盟官方网站中国生态环保健康网www.sthb365.com进行对接;
5、大力推荐地方企业、农社加入中国生态环保健康产业联盟会理事会;
6、与中国生态环保健康产业联盟会保持高度一致,不断总结经验,及时汇报工作。
(五)会员单位、理事单位、常务理事单位、副理事长单位的权益
1、有自愿加入及退出的权利;
2、为加盟者保守机密;
3、维护加盟者的政治经济权益;
4、协助加盟单位处理在工作中出现的重大矛盾;
5、有申请技术帮助的权利;
6、有申诉的权利;
7、为加盟者的材料建立档案保存;
8、享受联盟的各项服务。
(六)加盟享有的服务内容
1、按照《中国生态环保健康产业联盟》章程授予各会员单位为“中国生态环保健康产业联盟理事单位”,授予有突出贡献的联盟法人“中国XXX家”称号。
2、通过考察和检测会员单位产品,在达到产品质量与产品名称相符时,则以联盟委员会的名义为会员单位生产的产品进行监制。
3、把会员单位符合条件的种植基地、养殖基地、加工基地确认为 “中国生态环保健康产业联盟有机产品种植示范生产基地”、“中国生态环保健康产业联盟有机产品养殖示范生产基地、中国生态环保健康产业联盟有机产品加工示范生产基地”。
4、会员单位生产的系列产品通过检测和审查合格后,可确认为“中国生态环保健康产业联盟重点推介产品”。
5、中国生态环保健康产业联盟会为各会员单位和各分项联盟单位接洽并协调处理与地方政府的关系。
6、符合条件的会员单位和产业项目联盟单位进行项目与金融资本对接的支持,并为已具规模的会员单位或产业进行规划重组和包装上市。
7、为会员单位生产的系列产品协助申办“全国3.15重点生态环保健康产品产业保护品牌”。
8、为会员单位协助申请中国驰名商标及緑色、有机、环保、诚信等行业及国家管理部门的各项认证。
9、为各会员单位积极申报“生态环保健康产品”标识。
10、申报过“生态环保健康产品”标识的会员单位生产的生态环保产品经过申请后进入“中国生态环保健康网”及《生态环保健康365商城》进行宣传,并进入中国生态环保健康产业联盟产品互动援助联动展销平台。同时为会员单位产品直接进入“生态环保健康产品品牌连锁超市”的全国营销通道。
11、组织会展等相关行业活动,为会员单位和产品做行业联动展销及信息、资金、资源的整合对接。
12、通过中国生态环保健康产业联盟会创办的“《生态环保健康365》网站”为会员单位及产品做整体包装和系统宣传。
13、通过“中国生态环保健康产业联盟会官方网站”中国生态环保健康网为各会员单位建立网络数据库,建立一个全国政策、信息、技术、项目、资源、资金、市场有机联动的共享体系。
14、邀请国家有关部门的相关负责同志、专家共同组成中国生态环保健康产业联盟会“技术专家组、产业规划课题组,为联盟会员单位进行产业专项扶持资金的政策咨询和产业发展规划。
(七)相关费用申办会员单位、理事单位、常务理事单位、副理事长单位、常务副理事长单位应交纳年度管理费分别为:
1、企业会员:18000元, 非企会员:3000元。
2、企业理事:30000元,非企理事:20000元。
3、常务理事企业:60000元,非企常务理事:38000元。
4、企业副理事长:500000元,非企副理事长:300000元。其他服务项目收费(略)
(八)安全规定
1、在国家法律、政策法规框架之内开展工作、业务、活动;
2、坚持重大事项的有关报告;
3、维护联盟的名誉和权益;
4、签署安全责任书。
(九)特殊情况处理
1、自愿退出的按相关规定办理退出手续;
2、发生矛盾和纠纷时,进行内部调节,调解无效的申请仲裁,仲裁无果的诉诸法律。
《中国生态环保健康产业联盟会》入会须知
一、 入会条件
1、个人会员: 全球华人及中华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品德好;拥护本会章程,志愿加入本会;经本会两名会员介绍或我会委托单位推荐的均可申请入会。
2、团体会员:凡在境内外登记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承认本会章程在本行业内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均可申请入会。
二、入会手续
( 1 ) 填写《中国生态环保健康产业联盟会员申请表》,填写的内容及提供的各类资料必须真实、 清晰、完整否则有关材料将被视为无效;
( 2 )表格中各项内容应认真填写,书写工整,字迹清晰,方便阅读, 可由本人手写(用黑色、蓝色墨水笔)也可由计算机打印;
( 3 )联系电话、通信地址要具体、准确,便于及时联系;
三、会员更名和联系方式变更
(1)如会员单位名称变更,应出据盖有本单位原印鉴和更改名称印鉴的证明信件
(2)若会员通讯地址、电话、传真等信息变更也应及时书面通知本会,以保证本会与会员的正常联系。
四、会员入会收费规定 本会的普通会员一律实行缴费入会制度,会员卡工本费除外。
五、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一)会员享有的权利
(1)享受本会提供的各项服务;
(2)向本会反映意见、要求和建议,对本会的工作提出意见和批评;
(3)参加本会的各项活动;
(4)在本会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5)要求本会维护其合法权益。
(二)会员应尽的义务
(1)遵守会章;
(2)执行决议;
(3)维护会意;
(4)办理本会委托的事项。
六、退会手续
(一)会员要求退会时,须向本会递交书面退会报告并交回会员卡。本会召开大会时给予通报。
(二)会员如违反中国生态环保健康产业联盟会章程,严重败坏本会声誉,本会经工作委员会会议批准,可决定停止或取消其会籍。
(三)企业倒闭或被注销登记,本会则自动取消其会籍。
《中国生态环保健康产业联盟会》企业会员入会须知 《中国生态环保健康产业联盟会》企业会员须知
一、成为企业会员条件
a.凡是取得正式资质的社会企事业单位都可成为企业会员资格。
b.经本会企业工作委员会或会员管理委员会成员介绍推荐的均可申请企业会员资格。
c.首先成为本会普通企业会员;并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类活动不低于三次以上或赞助活动一场以上。
二、企业会员申请手续
( 1 ) 填写《中国生态环保健康产业联盟会企业会员申请表》,填写的内容及提供的各类资料必须真实、 清晰、完整否则有关材料将被视为无效;
( 2 )表格中各项内容应认真填写,书写工整,字迹清晰,方便阅读(用黑色、蓝色墨水笔)也可由计算机打印;
( 3 )联系电话、通信地址要具体、准确,便于及时联系;企业会员需加盖公章。
三、企业会员更名和联系方式变更
(1)如会员单位名称变更,应出据盖有本单位原印鉴和更改名称印鉴的证明信件
(2)若会员通讯地址、电话、传真等信息变更也应及时书面通知本会,以保证本会与会员的正常联系。
四、企业会员、理事级别分类和收费标准:
1、企业理事:60000元。企业会员:18000元
2、企业常务理事:300000元。
3、企业副理事长:500000元。
五、企业副理事长、常务理事、理事的权利和义务
(一)会员享有的权利
(1)享受本会提供的各项服务;
(2)享受“积分奖励计划”和“积分交易计划”;各级企业会员特殊服务。
(3)向本会反映意见、要求和建议,对本会的工作提出意见和批评;
(3)参加本会的各项活动和企业会员专属活动。
(4)在本会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5)要求本会维护其合法权益。
(二)会员应尽的义务
(1)遵守会章;
(2)执行决议;
(3)维护会意;
(4)办理本会委托的事项。
六、退会手续
(一)会员要求退会时,须向本会递交书面退会报告并交回会员卡。本会召开大会时给予通报。 (二)会员如违反中国生态环保健康产业联盟会章程,严重败坏本会声誉,本会经工作委员会会议批准,可决定停止或 取消其会籍。
(三)企业倒闭或被注销登记,本会则自动取消其会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