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入会条件
1、特殊个人会员: 全球华人及中华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品德好;拥护本会章程,志愿加入本会;经本会两名会员介绍或我会委托单位推荐的均可申请入会。
2、特殊团体会员:凡在境内外登记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承认本会章程在本行业内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均可申请入会。
二、入会手续
( 1 ) 填写《中国生态环保产业联盟会员申请表》,填写的内容及提供的各类资料必须真实、 清晰、完整否则有关材料将被视为无效;
( 2 )表格中各项内容应认真填写,书写工整,字迹清晰,方便阅读, 可由本人手写(用黑色、蓝色墨水笔)也可由计算机打印;
( 3 )联系电话、通信地址要具体、准确,便于及时联系;
三、会员更名和联系方式变更
(1)如会员单位名称变更,应出据盖有本单位原印鉴和更改名称印鉴的证明信件
(2)若会员通讯地址、电话、传真等信息变更也应及时书面通知本会,以保证本会与会员的正常联系。
四、会员入会收费规定
本会的普通会员一律实行免费入会制度,会员卡工本费除外。
五、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一)会员享有的权利
(1)享受本会提供的各项服务;
(2)向本会反映意见、要求和建议,对本会的工作提出意见和批评;
(3)参加本会的各项活动;
(4)在本会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5)要求本会维护其合法权益。
(二)会员应尽的义务
(1)遵守会章;
(2)执行决议;
(3)维护会意;
(4)办理本会委托的事项。
六、退会手续
(一)会员要求退会时,须向本会递交书面退会报告并交回会员卡。本会召开大会时给予通报。
(二)会员如违反中国生态环保产业联盟章程,严重败坏本会声誉,本会经工作委员会会议批准,可决定停止或取消其会籍。
(三)企业倒闭或被注销登记,本会则自动取消其会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