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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渝签署环保合作协议:加强大气 生态等方面合作
    2013-10-21 12:29:01 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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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积极推进成渝两地环保工作,重庆市环保局和成都市环保局日前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根据合作协议,重庆、成都两市将在10个方面加强环保合作。

     

      一是加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共同做好国家部署的工作任务,共同推进国家规定的六大行业及燃煤锅炉方面的污染治理,严格执行成渝城市群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二是加强水环境保护合作,加强水污染防治技术研究、试点示范等方面的合作,相互借鉴有效经验。

     

      三是加强生态环保合作,加强在生态功能区划、自然生态保护、生态市建设等方面的交流和合作。

     

      四是加强农村环保合作,加强在农村生活污水、农村生活垃圾、畜禽养殖污染整治方面的交流和合作。

     

      五是加强环境管理与准入合作,加强在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管理方面的合作。互相学习在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方面的管理经验,提高环境管理水平。

     

      六是加强应急联动机制合作,共同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方法研讨,提高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七是加强环境督察合作,加强在环境督察管理、督察制度、规则措施、硬软件保障等方面的交流学习。

     

      八是加强信息宣教等合作,加强环境信息化领域的合作与交流。

     

      九是加强人才培养合作,建立互派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挂职锻炼和学习培养机制,建立重大环境科研课题研究合作机制。

     

      十是加强政策法规合作,加强环境保护地方立法工作及排污权交易、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生态补偿等方面环境经济政策实践的交流学习。(记者 辜迅 聂廷勇)

     

      (原标题:成渝签署环保合作协议 加强大气、水、生态等十个方面的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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