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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安法修订草案二审 转基因食品应按规定标识
    2015-05-07 01:35:40 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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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较大号字体标注。而“加工原料为转基因大豆”、“加工原料为转基因大豆及转基因油菜籽”等字样均在食用油瓶身侧面使用黑色小号字体标识。

      食用油之外的其他食品,包括大豆粉、玉米粉等加工产品,以及番茄、玉米等农产品,记者均未发现有转基因或非转基因标识。该超市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转基因食品标识多集中于食用油,尤其是大豆油,此外,该超市内售卖的番茄、玉米等农产品中没有转基因食品。

     ■ 链接

    《转基因食品卫生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食品产品中(包括原料及其加工的食品)含有基因修饰有机体的,要标注“转基因××食品”或“以转基因××食品为原料”。

      《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的“5类17种”包括转基因大豆、玉米、油菜、棉花、番茄五大类的种子及其直接加工制品。第一批实施标识管理的农业转基因生物目录为:大豆种子、大豆、大豆粉、大豆油、豆粕;玉米种子、玉米、玉米油、玉米粉;油菜种子、油菜籽、油菜籽油、油菜籽粕;棉花种子;番茄种子、鲜番茄、番茄酱。

      本版采写(除署名外)/新京报首席记者 关庆丰 新京报记者 张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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